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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毫的生活时期

时间:2018-07-12   作者:根柯 录入:根柯  浏览量:785 下载 入选文集

     自从过了40,性情急躁的我在生活中万事有了稳重和中庸。在这种历练后的成熟里,忆旧成了我日常生活中的深刻思考。而具体行动就是购买有年头的期刊杂志。

《读者》一直浸润着我的学习生涯,是我日常生活的调味剂和学习进步的激励器。一日,头脑一热,一口气在孔夫子网买了11年的《读者文摘》——从首刊的1981年到1991年。一有空就屁颠屁颠的一页一页地翻阅,乐滋滋地重温40年前的生活。

首刊(198141版第1次印刷)第35页左上有一小短文——《三年存1000元》,看得我是感慨万千。过往的岁月像一段甜蜜的爱恋使我产生千万种的柔情和蜜意。现将全文摘录如下:“         

三年存1000

一个人、一个家庭,每天多花三角五角并不显眼,可是天长日久,就是一笔可观的数字。

假如你和未婚的爱人,准备三年之后结婚,可以从现在开始,开一个三年为期的零存整取户头,每人每月各储蓄13元,最后一个月存6.52元,三年期满,两人连本带利一共是1000元。用这笔钱就能添置简易沙发一套,立式大衣柜、电镀腿圆桌、12吋国产电视机、凤凰牌自行车、红灯牌收音机各一件,还余下22元,可作其他使用。

假如您是双职工,每月的交通补助费、洗理费、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这些二元、三元、五元的零星收入,往往由于数目不大,很容易随手花掉。若是夫妻俩节俭一点,每月的零花钱省下14.50元,把它全部按月储蓄起来,最后一个月存9.70元,那么五年之后,连本带利一共是1000元。那时,您就可用这笔钱添置几样您喜欢或需要的高档用品。

这些生活开支,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开了窍”。

    这篇文章提供给我们了1981年那个时期几点明白无误的信息:对于一个普通职工家庭,一是1000元钱是一笔大财富;二是钱是以分角为基本单位花的;三是每月存几块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四是沙发、小电视是奢侈品;五是交通补助费、洗理费等零星的收入是很不错的待遇;最后一点就是生活节俭是一种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这自然让人思考一个问题:那时一位普通工作人员月收入是多少?1981年我8岁,绝无家庭钱多钱少的概念,只是记得那时自己家是平房;家里的地面是水泥地板;屋顶是有天窗的;上卫生间是要出门到院角的公共厕所;厨房是临时加上去的;一共两间房都具有卧室、客厅和书房的功能;睡床是垫稻草的等等。后来自己成年参加工作,与上了年纪的同事谈天说地,知晓那时每个人每个月是30元左右的收入。

《三年存1000元》使记忆如拉线般一段一段牵扯出来。小时候的我只知道吃,就以“吃”概面吧。

    1980年开始读书(小学一年级),那时使我嘴馋难耐的是白水冰棒和烤红薯,前者4分钱,后者5分钱,这还得省吃俭用一个星期的早餐钱才可能去想去做的事情。还记得大我两岁的哥哥常常把剩下的分分毫毫都储存在一个竹筒里。竹筒两头是竹节,只有筒腰锯有一个2厘米长的小口。哥哥就把千辛万苦的“辛劳”一分、两分地塞进竹筒,特别是万一有难得的五分时,哥哥是特别的高兴,满脸的笑容像海涛拍岸那样响亮而强劲。平时哥哥开心的事就是双手拿着竹筒摇晃,“沙沙沙”地听竹筒里的歌声。我在一旁,妒忌得要死,一条“毒计”涌上心田。一次趁哥哥不在,我试着用一根细扁条插进筒口,慢慢倾斜竹筒,让硬币慢慢滑动挨到细扁条,然后拨动细扁条,使硬币自立与筒口对接,再向外抽动细扁条,慢慢慢慢地倒出硬币。我已是很认真细致和充满耐心,可成功的几率还只有一半;而且我给自己定下规矩:一是不能拿太多,二是不拿5分的。成功后我就会跑到附近的小集市,吃到香香甜甜的红薯干和煎薄饼了。

    不得不说爆米花。那种铁炉、铁罐和吓人的“嘭”的一声的爆米花,不是商店里有卖的东西。夏日的太阳在西角边还做着一天中扫尾的事情时,挑着担的爆米花人把担子往空地上一摆,全院子一下子沸腾了。我们这些小孩子立马放下手里的“玩活”,纷纷跑向各自家里,向父母亲央求爆米花。带上大米和两角钱,飞速跑向爆米花人。要知道等一会儿就会排上长龙般的队伍。如需要更好的口感,还得加一毛钱的甜精,可这不是常有的事情——能吃到爆米花已是高兴上天的事了,哪还求玉皇大帝能召见你呢。

还有一种叫“老鼠屎”的小包小黑粒的东西,是那种甜酸混杂还发酵后的口感。一分钱一包,是待友的佳品。记得一次,自己发了财,揣着4分钱,一下午陆陆续续买了四包,偷偷地躲在一旁一个人独食。不知怎的,最后一包越吃越难吃,好像有点吃翻倒胃了。可想到一分的巨大价值,可以说恶着心吃完了,并不打算与第二个人分享。

说了自己能干到的事,再谈谈高不可攀的吧。那就是糖果和蛋糕。平时吃到糖,还得在主人极力的热情大胜父母亲大力的推辞下才能发生的奇迹,而且是那种硬邦邦的水果糖。当然最好的吃糖季节是春节,被父母亲再三叮嘱“要懂礼貌”的我们去人家里拜年,一直纠结在“礼貌”和心痒口渴之间。但这比起蛋糕来,可就是大到现实和梦想的区别了。在我小时候的记忆里,没啥有吃到蛋糕的记忆。只是记得学食品的年轻表叔到北京深造,学会了做蛋糕,走亲时带来一包蛋糕。 吃到蛋糕,美味惊得我醍醐灌顶,原来世上还有比烤红薯、煎薄饼、“老鼠屎”美味千百倍的东西。一天后,蛋糕就没了;第二次吃到蛋糕是45年后的事情了,也就是自己读初二1986年了。

要花费几元钱的大事,就是“集体”的事情了。整个家庭的餐桌上要是有只鸡,那就是不想龙肉的珍馐美味。记得父母亲从电视上学会一道菜——“油淋鸡”。插一句,电视机不是我们家的,父亲的一位同事不知什么家事,非得把电视机寄存在我家,那时的电视机堪比当下的劳斯莱斯车。我一直没想通此事。每每父母亲有了余钱,我们都叫嚷嚷的要吃油淋鸡。看着父母亲杀鸡、拔毛、清洗,再用热油一遍一遍地淋透鸡,十二分的赏心悦目。然后吃鸡是要有速度的,我们兄弟姊妹四人都忘了兄友弟恭。过了半,剩下的鸡是要平均分的,不然手脚慢的那个是绝不会答应的。可此时的父母亲在一旁,很少动竹筷。

回到《读者》的首刊,我再次阅读了此文。心又起了新的海潮,一波一波冲击着午夜的“静”滩。合上书,首刊的封面是赵朴初先生的刊名题字和一幅美人的脸图。图中是一位西方青年女性,古铜色的、五官精致的、微笑露齿的、双目闭合的、粗眉黑发的脸,高高扬起,迎着喷洒而来的水滴,满脸流淌的水珠或暗或明地反射着光芒,像珠宝点缀着王冠那般流溢出无价的青春、无限的活力和无边的幸福。这怕是在春雨中拍摄的吧,在那个万物复苏、枝芽摇曳的时期里。我深深、久久、甜甜地端详着这封面,深深爱上了她、他和它。

作者简介:我有点腼腆有点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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