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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污染为何屡治无效?

时间:2014-11-11   作者:胡顺安 录入:胡顺安 文集:邢州故事 浏览量:178 下载 入选文集
   近几年,全国各种污染事件频发不断,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空气污染得尘暴四起,“十面霾伏”,人们眼睛难睁,呼吸深感困难;地上水和地下水污染得不能喝,鱼虾病死,动物癌症,树木干枯,中国人各种疾病患得率居高不下,堪称世界第一;食品医药掺假造假,害得人们不敢吃,缺乏安全感。......,还有各种名目的污染,数不胜数。

   这些情况为何独独在中国如此泛滥而且非常严重?

   在人们急切追问的时候,各级环保部门对此不是遮遮掩掩,就是沉默不语。

   人们分析原因后认为,这一切灾难都是中国环保管理体系和环保执法部门的罪责。

   1,环保部门监管不力,严重渎职。各级环保部门都是纳税人委托其依法行使保护环境权力的执法机构,他们有责任和义务确保纳税人的生存生活环境和条件的优质化。但残酷的现实却是,各级环保部门基本经常在办公室坐等企业申报审核,只走表面程序,从不严格依法检查和监管污染企业,属于严重的惰政和不作为。尽管存在企业多、环保执法人手有限的客观情况,但这决不能成为环保执法惰政的借口。何况,没有任何国家的环保执法人数恰恰与污染企业人数相当,很多发达国家环保部门的人数要远远少于中国环保执法部门。

    2,畏惧领导和利益熏心。这里边有几种情况,一是地方政府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表面配合中央政府的环保政策,背后为了地方GDP的增长而暗中指使环保部门不得插手污染企业的执法检查,还得给这些污染企业开绿灯。环保执法部门因为人事财务权受制于当地政府而不敢管,这是一种原因。二是环保部门利用公权自肥,或者是利益熏心,只管收钱,不管治理。暗示污染企业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排污费就可以光明正大地随意排污。或者环保部门的人员在污染企业暗中持股,坐分渔利,与污染企业串通一气,只发公文应付上级检查,绝不真正执法去监管和关闭企业,导致污染企业大胆地违法排污。反正地方政府官员要的是GDP,也就对环保部门这种做法睁只眼闭只眼,充耳不闻,乐得其成。这样就肥了环保部门的腰包,鼓了政府官员的政绩,却大大损害了公众利益。这一条应该说是污染企业长期得不到彻底整治和改进的主要原因。

   3,处罚政策威力不足。排污企业违法受惩的成本很低。环保执法部门制定的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可谓是隔靴搔痒,不足以震慑排污企业。比如排污企业生产所赚取的利润可以有数十万,数百万,上千万甚至更多,而环保部门对其处罚的只是2--10万元罚款了事,不足其非法利润的零头。这自然不足于震慑排污企业。试想,如果和国外一样,对排污企业的法人课以重刑,判刑蹲监十余年或者无期徒刑,关闭排污企业并没收其非法所得。看他还敢违法排污?

   4,环保部门管理体系本身存在弊端。环保部门没有垂直管理,而是归属当地政府管辖,就导致环保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地方政府意志的左右和牵掣,不能依法大胆地履责监管地方排污企业,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只好妥协于地方政府的意志。这样,各地环保部门就会成为地方政府与上级业务主管对应的一个职能部门和一种摆设,甚至沦为地方政府暗许的排污企业的保护伞和挡箭牌。

    5,缺乏对环保执法部门的问责机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如果地方环保执法部门惰政和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没有任何机构对其严厉问责。这是导致环保部门敢于长期失职渎职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只靠目前体系内的政府问责,这种父问子责的情况,几乎是没有实际效果的。何况地方环保部门很多情况下都是在为政府袒护排污企业,政府是舍不得处罚所辖这些环保部门的,除非因为某个重大事件可能会波及到政府大官的乌纱帽,他们才会让环保部门的小官来顶罪。

   中国要想真正减轻污染,有效督促环保执法,只有针对上述进行大力改善,才能取得一定的预期结果。

作者简介:我有点腼腆有点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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