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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语村言--我,外婆及诗(3)

时间:2015-12-05   作者:纪俊超 录入:纪俊超  浏览量:155 下载 入选文集

贾语村言11:我的儿时游戏

我儿时的游戏与玩具应该是相联系的,但又有些不同,这里所说的游戏似乎不强调动手的能力,只是一种竞赛的方式,有着争强的意思。

我的印象中,在任何一种游戏中我都是很在意,很投入,很认真和很努力的,所以我一直认为自己都玩得不错,很上档次。比如,在打棒的游戏中,我能够从街西打到街东,最终往往是以把棒芯打到某家的院子里或房子上为游戏的结束,否则我就会一直打下去,没完没了。

所谓打棒,好像极具地域性,因为没有听别人说过,更没有在别处看到过这种游戏。该游戏的器械只有两样东西:棒与棒芯。棒就是一根适合挥动的短棒,30-40厘米长的样子,鸡蛋粗细;棒芯则是一根姆指粗细的10厘米短棒,两端削细,呈尖状。游戏时右手握棒的同时,用姆食两指悬捏棒芯即小棒,开始时将棒芯抛向空中,以大棒猛力击打之,将其击向远方。接着,则以大棒为量具,一棒一棒地测量游戏者站立处到棒芯落地处的距离,以击打距离远者为胜者,多数情况下,可以奖励胜者继续击打,所以就会没完没了地打下去。

在另外一种游戏中,即打或摔面包(元宝),人们则是以赢包为目的,所谓包就是用废纸折叠而成的方形物,最初为长方形或说梯形,似元宝状,后来就变成了正方形,可能是正方形的易叠易存吧。游戏的规则很简单,把对手的面色放在地上,有自己的面包使劲摔打,想法将对方的打翻过来,即可赢到一枚。摔起来很费力,练的是臂力,曾经摔肿过右臂。

不过,当时也有技巧,不过所谓的技巧,实际上就是做假了,就是对工具或方法的改进。比如,逐渐由摔发展为扇、挑、切、铲等,于是输家就会提出异议。特别是挑,简直就是明目张胆地抢劫行为。在器械上做假也有一个过程,即在原材料上想法改变:把软纸变成硬纸,再变成纸板,再发展为在包中加填充物:铁皮、木片、树叶,甚至瓦片之类等。

当时,我的战利品越来越多,竟然把床头的皮箱塞得满满的。

还有一种游戏是扔球,我们叫扔毛蛋。这也是一项运动量很大的活动。当时的球一般是用棉花或棉布块抟成一团,外缝或编织一球皮而形成。高级一些的,为了弹性好,就会将牛毛缝裹进球中。玩耍时,只是将球抛来抛去地疯追,以扔得远,接得准为自豪,似乎也没有什么严格的规则,没有胜负的明确标志,只要有一个球有一群伙伴也就满足了。后来有了皮球,如网球样,只是橡胶的,弹性好,那就更加地有意思了,向地下一摔,弹起老高,自己一个人也能玩个痛快。

在不需要制作器械的游戏中,踢格也是不错的游戏。踢格在有些地方叫踢牌,实际内容相似,即以瓦片为自然器械,以画在地上的方格为规矩,以单腿独立的形式用脚尖踢动瓦片走过格子。参与者可三人五人均可,不分男女(当时的抓石子游戏好像只有女生玩耍)。当时我最善常的动作为挑,即单脚将瓦片挑起,使其飞过一格以上,越过陷井,准确到达预设的位置,取得理想的结果。

还有一种游戏为下棋,最原始的那种,只需要三四枚石子或树叶树枝即可,棋盘也简单,随便在什么样的平地上画几格即成。最简单的只是画一方格加一交叉对角线就行了。复杂些的也只不过个九宫格。

每一种游戏,在学习和玩耍中,我都很认真地对待,都动了必胜的心技和必胜的心力。正因为此,我才会在其中找到乐趣。我不像别人,玩起来很是随意,无关胜负,因为我做出了双重的努力,又费心又费力,我不想输只赢,故而在我的记忆中,我玩任何一种游戏都得了第一,只是没有得到过正式的承认,没有奖状而已。因为我玩的游戏,其本身就不正式。呵呵。 2014.2.1(大年初二)海口    2014.6.29 韶关A

 

贾语村言12:我的理发故事

我最害怕理发,自小如此。不知为什么,只是怕,可能是那嚓嚓的剃刀声给人一种杀的感觉吧。后来,使用了推子,感觉似乎好些; 但十一岁到渑池的一年,父亲理发时用力的狠劲及态度的严肃劲让我又恐惧了起来,甚至有晕车感,每次理发都是一次不小的考验。

小时,头上留的发型叫花俏儿或发俏儿或花钱儿或其它什么的,只是有音无字的地方用语。记得只是在头顶前方留一方块头发,时大时小,时长时短。过一段时间,村里就会来一个担着剃头挑子的理发师即剃头的,于是外婆就会把我领去,并一再地告诉我:不疼不疼。我拒绝着反抗着,最后则无奈地挤着眼泪,推辞着坐到剃头的凳子上,在别人嬉戏和讥笑的鼓励声中被按下头,在热水接近头发的一瞬间叫上一声,于是便稳定下来。

剃头刀在头上嚓嚓地响过,用不了几下我就会看到地上落下的大把头发,等师傅停下来擦刀时,那摆动在面前的由污垢污泥染成深灰色或褐色的擦刀布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那是被用来比喻肮脏的最贴切的实物见证。

我觉得最可怕的是头顶方块出现后的修整,即在其上部底边的一刀一刀的修整,我的感觉就如用真的一刀刀的砍削一般,不是因为疼痛,而是一顿一顿的削入或切入感。剃好了,我尴尬地笑笑,外婆则亲呢地抱怨着:看看,不疼吧!哭个啥,你。

剃个头不知多少钱,但外婆总是称一些玉米给人家。就在这们的半推半就中,我过了一年又一年,直到终于有一天我的花钱儿被允许取消而改为了平头,剃刀也改为了推子,我的理发恐惧也就从此结束了。虽然改为了平头后出现的是另一个麻烦:虱子,但解决虱子的办法却很简单,外婆用一盆稀释了的敌敌畏或六六粉杀虫剂就可以解决全部的问题,当时也没有考虑会不会中毒的问题,反正没有中毒就说明不会中毒吧,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办的。

谁也没有想到,十一岁时我被父亲领回县城后,理发的问题又成了我的心理负担。 县城家中兄弟多,理发的事全由父亲担当。自家购置有理发的推子,每到一定的日期,父亲就会召集我们理发。在老家贾村时理的平头与父亲理的平头有很大的差距,因为父亲对特别的讲究。实际上县城的平头才是真正的平头,村里的平头只是一个葫芦盖子而已。每次理发时,父亲都要仔细端详,像木工师傅刨平桌面一样,前后对比左右衡量。他那又大又瘦的巴掌,又长又细的手指如同钳子一样,一把抓住我们的头,像旋转轮子一样地拨动和调整着,同时还严厉地呵斥着,不允许我们有丝毫的违抗或挣扎。当时我一直担心的是他随时都有可能发火,而将推子砸到我的头盖骨上。我木木地坐着,头部僵硬,提心吊担。推子到脑勺时觉得父亲是在用推子尖向肉里死死地插入,推子到耳下时觉得父亲是在将耳朵压到推子下揉搓。

村子里的师傅理发用时很短,而父亲则是认真地把理发的时间一个劲地延长,他审视着每一根头发,如同欣赏自己手下的艺术品,他将做为最严格的标准,不允许任何一丝一毫的不平。在他的手下,每一次理发时我都会有晕车的感觉,如同推磨如同伴耧:天旋地转,头痛恶心。往往在我松一口气,觉得终于结束了时,他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修整,一次次的欢喜之后往往是更加强烈的失望,最终则是绝望之又绝望。

说到这儿,好象觉得有点抱怨父亲的意思,实则不是,这只是自己幼时的一种体验和感受。若是站在当时父亲的角度来想想,他的辛苦和艰难又是谁人能够理解和忍受的呢。在当时的那种环境下,父亲面临着单位天天交待”“天天批斗的压力,心理负担重,心情焦燥,所以便时时刻刻紧绷着心中的那根弦,无法平静和轻松地与家人交流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我当时对他的理发行为产生恐惧感也是实实在在的事,所以我又一次害怕理发的心理便由此而生。

2011.6.25 海口    2014.6.22韶关

 

 贾语村言13:那年我去看电影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但每次想起我总还是那么地动心动情。 

对目前的年轻人来说,看电影实在是一项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的事情,不但认为看电影有点不合时宜,而且会认为那的的确确不是一种消遣或休闲娱乐的最佳方式。现在电视节目纷呈多彩,录像录影应有尽有,坐在家中,要么三月四友,要么一家老小,边年边聊,边吃边喝,既有天伦之乐趣,又有消遣之喜感,何必去买票、入场,找座,听凭别人摆布呢?难道就为了看那么一场电影吗?

可是,我心目中的看电影却是另一番滋味。记得是1969年前后那个年代里,那时我生活在伊宜嵩三县交界之处的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当时我的年龄可能有十二三岁吧。

有一天黄昏时分,突然村里传来了消息,说当晚在几里外的石垛街村子里有玩电影的。一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情就一下子激动起来,晚饭也顾不得多吃,便约上三五个小伙伴们,三五成群地向目的地进发。也不知道是什么电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电影,反正听风就是雨,拔腿就走,走到再说。

没有月光,只有隐隐的一点星光,村间小道一下子便热闹起来。对于乡村的孩子来说,走夜路已是家常便饭,虽然神怪瞎话儿故事听得多了,有时也会因此而害怕黑夜,但一结伙成群,一走出家门,一切的恐惧便都烟消云散了。没有手电照路,已是熟门熟路,没有代步工具,已经惯于奔波。

等我们一行赶到石垛街村时,村边的高小操场上已是摩肩接踵,人声鼎沸。柴油发电机已在轰轰隆隆地作响,银幕已拉了起来,在乡村中少有的亮光下聚集了三乡五镇的男男老少。没有凳子,人们就那样站在放映机的周围,银幕的前后。喇叭中不停地播放着当时流行的革命歌曲以及样板戏选段,一首接着一首,一段接着一段。有些人还不时地闯到麦克风旁大叫几声,然后跑开;有些人则在投向银幕的光柱里挥一挥手,露一下头,让银幕上出现一点变化;孩子们跑来跑去地追逐着打闹着嬉戏着,年青的男女们则成堆地站在一起打情骂俏;而老年人们则蹲在一边吸烟聊天......

难得有这么一天,有这么一次机会,乡村的夜一下子变得富有生机,山沟沟一下子变得风光起来。

我村与该村的距离很近,不足半小时就走到了这个电影场上,而远一点的村民们可能要步行一个小时,甚至还要翻山越岭呢。这是乡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所以为了看场电影而多跑几里山道根本不算什么。

人们很耐心地等待着开演,也没有打听到底是什么电影,似乎看看热闹的场面比看电影本身更有意思吧。

可能等了几个小时后,电影仍然没有开演的意思。人们聚会的兴趣,打闹的兴趣,逗乐的兴趣,聊天的兴趣已逐渐减退了,这才想起来电影的事。于是开始打听问询,交头接耳,大声吆喝,最后才打听到消息:电影拷贝还没有传过来。

原来在几十里外的另一个村庄里也在进行着同样的事情,等他们演完一部分后才会把电影拷贝送过来。这叫作轮流跑片子放映。

到底是什么电影,何时送来,谁也不知道。内容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看看银幕上的五彩世界,乡村以外的世界。

农村的时间概念不强,也没有准确的标准。天黑了,太阳落山了,也就该进入夜生活了。大概到了晚上十点钟左右,当时也没有时间概念,只是听大人说已是半夜时分,这才听到了喇叭里的音乐,首先是新闻简报,介绍某地人民夺高产的优秀事迹;某连队战士学习马列的事迹......

几十分钟过后,银幕上终于出现了电影片名:《中国现代芭蕾舞剧:白毛女》。

虽然当时对《白毛女》的情节已经非常熟悉,但对芭蕾舞剧却特别陌生,于是便抖拌精神,驱散倦意,认真地观赏起来。全场突然间鸦雀无声,似乎所有的人们一下子都屏住了呼吸。可没有几分钟的光景,全场却轰乱起来,男青年起哄吆喝起来,嬉笑声接连不断,女青年们把头抵在一起只敢偶而偷看几眼。渐渐地一切也就随其自然了。

我已记不清当时的详细情节,更不知那场电影有什么意义,只记得电影演了近一个小时后却突然停了,说是上个村子的拷贝没有传过来。于是有些人便商量着跑到几十里外的另一个村中去看,的确也有不少的伙伴们起身就去了。而我实在困得不行,便随同一部分打退堂鼓的伙伴们返回到了我们村子里。

现在想来,当时的时间应该会在凌晨二三点吧,村里一片寂静。我们只好摸到了学校门口,而学校却锁着大门。于是在有人的建议下,我们转身走到了附近的一个砖瓦窑场上,在烧窑侧洞里的干草堆上躺了下来,大家挤在一起,你压我扛。一闭上眼睛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一大早醒来,揉着惺忪的眼睛跑到教室里,桌子上一俯便又睡着了。被同学们的读书声吵醒后,老师就站在面前,一惊一吓,便清醒了许多。书没有读几行便又犯困起来,于是起身跑到了厕所里,往池子上一蹲,便又做起梦来。

看了半场电影,困了两天,而印象中留下的最深刻的回忆就是一个字

1992.11.23

 

贾语村言14:我与外语的奇缘

我的专业被定为外语,因为我毕业于新乡师院外语系,毕业后被分配到某市外事办做翻译翻译工作,而后又被外交部干部司借调到我国驻外使馆任礼宾随员,仍然还是翻译的工作,无论到哪儿,总是以接待外国客人为 已任,无论是旅游的还是商务的政府的还是民间的。这一切把我捆在了外语的位置上,外语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工具,利用它我有了养家糊口、赖以生存的能力。

现在回忆起来,我到底与外语有什么缘份呢,到底从何时起我喜欢上了外语呢,我是否天生注定要与外语结下不解之缘呢?细纠起来,我上外语,取决于三次命运的关照和安排。

记得有一年,也就是1968年前后,可能是冬季,我们村子里来了一大批民工,所谓民工也就是外村的农民,他们是从全公社抽调来的劳力,要在村子的北部坡岭上修一条大渠,把西部雷沟水库的水引向东部。民工们白天在山坡上开山放炮,挖泥担土,晚上则回到村子里,分散居住在村子里的闲房子中。这其中就有十几个人住到了我们小队的记工房中,就在一个几十平方的屋子里,没有床也没有桌凳,只是在地上铺了一地的麦杆或玉米杆什么的(我们那儿没有稻草,据说那是最好的铺草),然后把自己带来的床单被子铺上就是了。

村子里夜间没有任何活动,连个收音机广播的响声也没有,村里也没有电,所以家家户户的油灯也是要节省着用的,不会让它亮多长时间。所以,晚饭一过,村子就是一片寂静。一旦哪家有点亮光有点动静,人们便会拥向那个地方,坐上一阵子,消消寂寞,享享温情。

不过,一般的情况下,总让人热闹点的地方也还是有的,那就是记工房,牛棚屋或是合作社的小卖部,不过时间也不会有多久,人也聚不了多少。所以,人们盼望的是闹新房,或是哪家来了客人,或是回来了外面的亲人等。

这群民工的出现,我们便有了晚间的好去处,一群群的孩子们便围到了民工的住处。那时我才十一二岁,也夹杂在小伙伴中在民工的住处探头探脑地看。民工们坐或躺在自已的草铺上,吸烟,聊天,逗笑话。我们则在一旁拾着听上几句,就会感觉到极大的新鲜。尤其是各地的口音不同,我们就会觉得新鲜感更浓。他们终于没有闲话可聊了,这才开始与我们这些本地的孩子打招呼,一来二去,我们便熟悉起来,便开始学他们说话,当然他们有些人也开始模仿我们的口音。

只到有一天(这时我们已经进入了他们的住房,并坐到了他们的铺位上),一位年纪大约40多岁的伯伯开始教起我们新疆话蒙古话来,当时我也不知道这两种语言有什么区别,也不知他说的到底是不是新疆或蒙古话,只是因为好玩便跟着学起来,至今还记忆起来的一句好像是:--斯本呀--尼古拉--喳喳......”。据他当时说这是请坐的意思,我一直也没有验证过,到底他逗小孩玩呢还是真的有那么回事。

总之,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有外语这么回事,并认真地跟着学了那么一阵子,得到了快乐尝到了新鲜。

到了初中时有了代数课,接触到了XY这样的符号,并知道了城里的学生还要学外语,于是我就跟着舅舅学会了26个英文字母的念法,当然是以当地的口音来念的,听起来应该是四不像的样子。当时也不会写,只是觉得念出来很好玩,别人不会我会,这也是一种炫耀。当时我还以念得快为美为自豪,极力以流利为能耐。虽然一点也不标准,但当时的确能十分流畅地连说好多遍,也可以被认为是倒背如流了。

接着我们学校里的一位小贾老师被派到公社的某个学校去学习了一段时间的英语,仅仅一周两周的样子,可能是个外语培训班,回来后就开始教我们学英语,也没有课本也没有资料,就是跟着念一念,我当时学得很积极,记得学到的一句就是:朗里无乾门毛(毛主席万岁)。这个过程也很短,小贾老师也就是那么领着我们说了两句就算学过了,因为他本身也就学了那么几句吧。

一九七一年初我转进了县城的中学,当时最先感到有压力的课程便是陌生的英语课,当了解到这一点后,父母便在开学之前约来了一位刚参加不久的投递员,据说他是高中毕业生,让他先教教我英语这门课。这个投递员名叫贺英伟,他虽然是高中毕业,但对英语却并不精通,只是教了我几句课本上的前几课。当时的课文很短,前几课也就是几句口号:第一课是毛主席万岁。第二课是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第三课是工农兵热爱毛主席。我稀罕得不得了,于是就下苦功夫来鹦鹉学舌,死记硬背,最后真可谓是倒背如流了。除此之外,我还一个劲地抄写,比葫芦画瓢地抄,最终算是掌握了这几句或这几课。

谁知当时英语课属于最不受欢迎的课之一,90%以上的学生根本就不去学习它。有些同学虽然学过一年但也是大字不识几个,而我带着掌握的几句半通不通的英语到了课堂上,竟然还成了所谓有的好学生。这一鼓励,对于我这个来自山村的新生来说,真的非同小可。

从那以后我就把每天的大部分业余时间花到了英语单词的背诵与默写上,两年之后竟然还得到了老师的青睐,并因此成了外语课代表。

一九七四年高中毕业后我到农村插队落户,农活之余的爱好第一是业余创作,第二就英语的学习,我收集了各国的字体范例贴在床头,欣赏之余还多了几分神秘。一九七七年高考制度恢复后,外语作为冷门课程而吓退了不少的考生,而我则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没有间断英语学习,冷门反而是我的热门。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所有的熟识者们都认为我的热门应该是汉语即文学创作,并最后都为我的奇怪决定而惊讶。当然,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决定是因为什么。

我决定的事情由我负责,而结果是我胜利了。我侥幸进入了师院外语系,拿起了外语这门专业,这个工具。

人的一生中有着许许多多的关卡和歧路,选择是一种艺术也是一种技巧,除了天命之外,我们万万不可忽视选择的机会。

做为一种兴趣,它的得来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必然,首先是培养,再者就是坚持,始终如一的追求。人的智力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不懈的努力的那股子精神。成功的代价是工夫的积累,工夫的报酬是成功的喜悦。

1992.11.26洛阳

 

贾语村言:我的童年自豪

童年的记忆中有过自卑,也有过自豪。若仔细回忆并划出分界线的话,应该把这个时间段划在七八岁上,也就是文化大革命前后吧,即文革之前为自豪阶段文革之后为自卑阶段。

我的自豪或者骄傲都出现在前一阶段,即外婆家烧书,挂牌,批斗之前。那时我的自豪还是满满的,这些自豪主要表现在城里的父母自身的聪明上。

说到城里的父母,自己总是异常的自豪,当时只知爸爸是书记妈妈是会计,所以很是骄傲,因为在村里最大的人物就是书记和会计。再者就是老师在学校里的劝学(劝女生上学)中,总是以我的妈妈来作例子:谁说女孩上学没有用处,你看看人家小超的妈妈,不就是因为上学了识字了,所以就出去工作了,还当了会计吗?无论是真是假,村里的人们只是凭借着自己的主观想像来理解和传说着有些事物,这种传说也在不断地强化着我的自豪。

另外则是比我小三岁,实际上只比我小27个月的妹妹,她每过一段时间就会被送到外婆家,因为一个城里的女孩到了村里,白净靓丽,灵巧甜美,所以便吸引了村里的眼光,也给我面子上增添了异样的光彩。每当她来到村里,外婆总喜欢将她的头发一把抓起,拴在头顶正中,再搭拉下来,于是头顶就有了一个圆圆的键子发型,高高地竖起,大大地散开。然后再把一朵硕大的木槿花插在键子中心,开放在头顶中央,那势头,那派头,那阵势,那亮度,一下子就使得街坊邻居好奇而惊喜。很快,村里的人们就都会知道:当街的谁谁家的外孙女来了,或是小超的妹子来了等等,到了吃饭的时候,大门口端着饭碗的人就会增加许多,那影响是极不平凡的。外婆全家心中的幸福和喜悦会因此而成倍地添加,而我的自豪感则同样是不言而喻的。

在那段时间里,我可以带着妹妹在街上趾高气扬地遛达,可以带着妹妹到地里参加劳动,可以带着妹妹不知疲倦地在村里疯玩,甚至在夜里任外婆满街吆喝着也不回家睡觉。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妹妹还做了了一个小小的缩口布袋送给了我,袋子里装了八分钱硬币,五分的二分的壹分的,共三枚,袋子上还绣了一个纪字。于是那个袋子就成了我的最爱,那八分钱则使我成了村里同齡伙伴中的富豪。

我的另一份自豪来自自身的表现和村里人的反应上。据舅舅和外婆说,当时我才五岁,只是想让我跟着别人到学校试试看看,没准备真的让我那么早就上学,谁知到了班里却学得怪快,于是就趋势上了下去。

因为我比别人小三四岁,甚至更多,所以在人群中就显得特别小,样子看起来也特别有意思,于是人人都喜欢逗着我玩,我自已也不知深浅,不自量力,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大胆地做些大同学所应做的事,尤其是在背诵的事情上,鹦鹉学舌学得特别快,于是聪明的形象就立即传了出来。只有那么小的村子,百十户人家,千几百人,于是,我很快也就闻名乡里了。聪明便就成了我的标签。

印象中乡里小学还是继承着传统私塾的那套教学方法,背诵贯穿了教与学的整个过程,学生的任务就是读书和背书,从早读到夜习,似乎除了读书或背书就是抄书或写字了。

尤其是早读,变换着花样儿读,最激动人心的是比赛那班的声音大,集体诵读,扯着嗓子吆喝。为了保证集体诵读的整齐划一,就必须有一个学生领读,于是我就被推了出来,可能是因为我最小,最矮,最好玩吧,最能引起同学们的好奇心和兴趣吧。我不知胆怯和羞涩地站在了同学们的面前,大声地领读起来。小人领读大人,小个领读大个,小声引大声,于是同学们兴趣盎然,斗志昂扬。当然我也因此而自豪得不得了。除了在学校领读外,到校外领读似乎也成了我的专业特长

在那个年代里,村子里也没有什么收音机或喇叭碗儿,获取新闻消息及政策的渠道只有通过干部在会上的断章取义的解读。而报纸也不多,只有大队部有一份,学校有一份,所以为了宣传党的政策,就要求学生们到街上念报纸。念报纸的时间应选在村民群众吃饭时,选的地点应在饭场上,选的方法就是一个学生领读,一群学生用课本卷成筒状对在嘴上,随声附和着重复着,齐声朗读吆喝。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当然就是那个领读者,因为人们都习惯了让我领读,似乎这就是我的任务。(现在想来,那不就是一个节目主持人的角色,或说是个大合唱的领唱者吗。)

用念报来宣传政策的效果似乎微乎其微,但我的自豪感却在那样的情况下与日俱增。当然,这样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一切的一切就发生了极大的转折。

另外,在学校的背书任务中还有一项惩罚措施,那就是背错了是要打板子的,即用尺子打手掌。而这个残忍的任务也落在了我的身上,也不知是因为我年龄小个头小,力量小,挑选我可以使处罚的力度减轻一些,还是因为我太小太傻不知道什么是得罪人呢?总归是选上了我,于是我也就毫不含糊地开始履行自己的职责。每天都有被罚的学生,每天我就有机会去罚人打人。我也曾因此而自豪过,而不问其后果如何。

我的另一点自豪也发生在少年时代,但已经走出了村子,到了县城,它仍然与背书有关,确切地说,是背诵老三篇,即毛主席的三篇文章: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当时我从贾村回到了县城的父母身边,转学进入了县立小学五四班,又称抗战班。因为在开学前的一段时间里我在家中无事,就开始背诵为人民服务。谁知到了学校的第一节课上老师布置的任务就是背诵为人民服务,于是我的背功一下子便引起了老师和同学们的震惊,我似乎远远超过了一般同学们的背诵能力。之后的日子里,有鼓励有表扬和支持,我一发而不可收,背功大增,总是先行一步,走在同学们的前列,让他们可望而实不可及。从此,我的名声大震,背书表演愈演愈烈。我操着别样的土腔土调,无所顾忌地站在会场上,甚至课桌上,为大家背书。我当时认为,同学们的哄笑就是对我的欣赏和赞扬,除不知他们实际是在笑我的乡村腔调。那时,我心里的自豪感无限扩张,暖意满满,至今难忘。

一直到现在,几十年过去了,总还会有那时的小伙伴们见面就提到我的背书的事。每当我到了村里,过去的小伙伴们对我的印象也仍然停留在很聪明比我们都小上。我总归曾经自豪过,虽然也自卑过。我为此而很满足。

2014.1.24海口   2014.6.25韶关

作者简介:我有点腼腆有点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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